“到2022年底,全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7%以上,其中,中心城區達到99.7%,北京城市副中心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全市農村地區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到55%以上?!鼻笆瞿繕嗽从诒本┦腥嗣裾涨皩ν夤嫉摹侗本┦羞M一步加快推進城鄉水環境治理工作三年行動方案(2019年7月—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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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水環境治理由城鎮地區向農村地區延伸。以水源地周邊村莊、新增民俗旅游村莊、人口密集村莊為重點,利用3年時間,解決900個左右村莊的生活污水治理問題。結合農村戶廁改造,采用收集運輸處理等方式解決人口較少村莊生活污水治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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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解決集中點源污染向消減面源污染延伸。開展初期雨水、合流制溢流污水調蓄設施規劃研究,推進調蓄設施建設,逐步建立降雨、設備檢修和排水高峰日等特殊情況下污水處理安全運行保障體系。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持續提高規?;笄蒺B殖場污染治理設施配套率、糞污綜合利用率。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深入推進測土配方施肥和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與全程綠色防控,推動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負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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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黑臭水體治理向小微水體整治延伸。按照污水、垃圾、畜禽糞污、水產養殖污染、種植業面源污染治理和農村戶廁改造、土地整理、小微濕地建設等協同推進的原則,根據小微水體不同的使用功能,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基本實現無污水排入、無集中漂浮物、無垃圾渣土、無臭味、無違法建設的“五無”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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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注重工程建設向更加注重運行管理轉變。對于進水生化需氧量(BOD)濃度低于100mg/L的城鎮污水處理廠,要按照“一廠一策”的原則制定系統化整治方案。農村污水處理廠(站)應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并明確管理維護責任單位。加強污泥處置監管,推進污泥資源化利用,研究推動污泥產品儲存、中轉場站建設,逐步增加污泥產品在本市園林綠化工程中的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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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農村污水收集處理、小微水體整治、合流制溢流污染和面源污染治理為重點。健全排污口管理制度,對入河(湖)排污口進行統一編碼,明確管理單位和管理責任。以不達標水體為重點,排查摸清沿岸排污口底數,逐一登記建檔,實現生態環境部門與水務部門信息共享。對于超過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排污單位采取相關整治措施。排放含重金屬、難以生化降解成分以及高鹽度的工業廢水,不得接入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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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資金支持方面,《方案》提出中心城區污水處理(再生水)廠(站)建設資金由特許經營主體承擔,50%的征地拆遷資金由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解決,剩余50%的征地拆遷資金由所在地區政府承擔。市級財政對農村地區污水處理(再生水)廠(站)運營經費按不同比例給予補貼,生態涵養區和通州區農村地區補貼比例為70%,朝陽區、海淀區和豐臺區農村地區為50%,其他農村地區為60%,補貼基數為3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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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完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方面,《方案》明確利用3年時間,新建污水收集管線740公里、再生水管線101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線82公里,升級改造污水處理廠(站)9座,新建(擴建)再生水廠14座,新增污水處理能力50萬立方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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